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 · 經濟部公告
線上遊戲爭議自助
遊戲帳號被封、虛擬寶物消失、儲值未到貨、未成年代儲值?依經濟部公告之「線上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分析你的救濟路徑。
救濟路徑總覽
- 帳號封鎖:業者應於封鎖前 7 日通知並說明理由;逾期未通知或無正當理由者,應補償剩餘點數與寶物價值。
- 虛擬寶物消失(系統錯誤):業者應回復或補償。屬不可歸責於消費者者業者全責。
- 儲值未到貨:屬店家不履行給付,可請求補貨或退費(民§227 不完全給付)。
- 未成年代儲值:未成年人(未滿 18 歲)所為法律行為,除日常生活所需外,原則須法定代理人同意才有效(民§77)。父母可主張無效並向業者請求退費 + 信用卡爭議款。
- 遊戲停止營運:業者應於停服 3 個月前公告,並退還未消費點數、補償未到期月費(依公告應記載事項)。
- 廣告誇大:適用消保§22 廣告效果為實質契約內容 + §51 故意懲罰賠償。
線上遊戲「不得記載事項」黑名單
- 「業者得無理由封鎖帳號、消費者不得異議」 — 違反公告,條款無效
- 「虛擬寶物所有權屬業者所有」概括聲明 — 違反公告
- 「業者得隨時變更遊戲規則、平衡、寶物機率而不需通知」 — 違反公告
- 「儲值點數一律不退」 — 違反公告
- 「未成年消費者儲值即視同有效」 — 違反民§77
未成年儲值黃金救濟:① 信用卡公司主張爭議款(24 小時內申報);② 同步向遊戲業者出示孩童年齡證明請求退費;③ 父母拒絕承認 → 民§77 法律行為無效,業者不得保留款項。
業者拒不處理?除消保官外,可向經濟部商業司(線上遊戲主管機關)申訴。
申訴流程指引
本工具不代替律師:線上遊戲糾紛舉證較困難(虛擬寶物價值認定、帳號使用紀錄),儲值記錄、客服對話皆應保留。重大金額(如未成年累積儲值)建議委任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