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補習班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 · 消保法 §17
補習班退費試算
補習班停業、品質不符、家長/學生想中途解約退費 — 依教育部公告之「短期補習班教學退費辦法」與「短期補習班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階梯試算。本工具依已上課時數比例算可退金額。
退費規則總覽
- 補習班停業/倒閉:屬不可歸責於消費者,業者應退還「剩餘時數比例」之全部費用(不得扣手續費)。
- 補習班違約(師資縮水、品質不符):可歸責業者,退還剩餘時數比例之全部費用 + 可請求損害賠償。
- 學生個人因素中途退學:依教育部公告,未開課前可全額退費(業者得扣 5% 行政費或上限 NT$ 1,000);開課後依「剩餘時數佔總時數比例」退費,業者得另扣 5%–10% 行政費(不超過契約 10%)。
- 教材費扣除:已交付且可繼續使用之教材,業者得不退教材費(消費者保有教材)。
- 禁止記載:「概括拋棄退費請求權」「逾期不退」「教材費等同學費不退」等條款無效。
※ 上表為「教育部公告短期補習班退費辦法」常見處理方式。各地方政府主管機關可能有額外規定,且公告版本可能更新 — 請以你的契約與當前公告為準。
「未開課」就退費:學生在課程開始前要求退費,業者僅得扣除小額行政手續費(通常 NT$ 1,000 內)。如業者主張「教材已開封」「位置已保留」等扣大筆,可主張§252 違約金過高酌減。
補習班倒閉拿不回錢?除民事追償外,可向地方政府教育局申訴(短期補習班主管機關)。
申訴流程指引
本工具不代替律師:實際退費比例依各地方政府教育局公告之退費辦法與業者契約具體條款為準。本工具計算為一般情境試算,特殊個案(如連續課程、保證班、線上課程)細節可能不同。